工作时间 |
工作程序 |
工作要求 |
责任人 |
备注 |
10月8~18日 |
学位申请报名 |
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学位资格申请’,经导师和学院(部)同意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
学位申请人 导师 教学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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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30日 |
学位论文抽检 |
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提交学位申请单’中上传电子版学位论文,随机确定学校抽检对象后,并在系统中提交电子版‘盲审论文’,用于送审使用。 |
学位申请人 教学秘书 |
盲审论文中进行导师及学位申请人匿名处理,为帮助评审专家了解作者的学术水平,论文电子版保留发文和获奖情况。逾期未提交论文的研究生不予安排此次答辩。 |
10月28日~29日 |
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 |
盘锦校区对学位进行相似度检测,并形成相应的检测结果报告。 |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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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11月30日 |
学位论文评阅送审 |
各学院(部)对盲审论文审核后,研究生院将盲审论文送同行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硕士论文可直接参加各学院(部)组织的集中答辩。 |
学位申请人 教学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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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4日 |
答辩申请及审批 |
学位申请人登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后,各学院(部)将‘答辩分组情况表’(按答辩日期至少提前3天)上传至系统,研究生院将依据答辩分组情况表组织督导对答辩现场进行检查。 |
学位申请人 教学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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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10日 |
学位论文答辩 |
各学院(部)集中组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
学位申请人 教学秘书 答辩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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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前 |
答辩材料提交 |
1、纸质版论文1份; 2、答辩情况表1份; 3、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修改说明书(外审意见有修改后答辩意见的需提交); 4、硕士不同意答辩的复议表(外审意见有不同意答辩意见的且进行申诉的需提交); 5、毕业证学位证照片黏贴单; 6、学位信息基本数据表。 |
学位申请人 教学秘书 |
1、答辩情况表需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并打印。 2、纸质版论文、答辩情况表仅用于学位分委员会讨论学位,会后将返给学生。 3、毕业证、学位证照片需为图像采集照片。 |
12月19日前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
盘锦校区将分委员会决议上报到研究生院培养处。 |
教学秘书 分委员会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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