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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冬季毕业硕士研究生答辩及下半年校学位会时间安排的通知
2019年09月05日 09:21      浏览:

关于2019年冬季毕业硕士研究生答辩及下半年校学位会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9年冬季毕业硕士研究生答辩及下半年校学位会时间安排的通知如下:

一、2019年冬季毕业硕士研究生答辩安排:

 

工作时间

工作程序

工作要求

责任人

备注

10818

学位申请报名

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学位资格申请’,经导师和学院(部)同意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申请人

导师

教学秘书


1026日~30

学位论文抽检

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提交学位申请单’中上传电子版学位论文,随机确定学校抽检对象后,并在系统中提交电子版‘盲审论文’,用于送审使用。

学位申请人

教学秘书

盲审论文中进行导师及学位申请人匿名处理,为帮助评审专家了解作者的学术水平,论文电子版保留发文和获奖情况。逾期未提交论文的研究生不予安排此次答辩。

1028日~29

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

盘锦校区对学位进行相似度检测,并形成相应的检测结果报告。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1031日~1130

学位论文评阅送审

各学院(部)对盲审论文审核后,研究生院将盲审论文送同行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硕士论文可直接参加各学院(部)组织的集中答辩。

学位申请人

教学秘书


122日~4

答辩申请及审批

学位申请人登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后,各学院(部)将‘答辩分组情况表’(按答辩日期至少提前3天)上传至系统,研究生院将依据答辩分组情况表组织督导对答辩现场进行检查。

学位申请人

教学秘书


124日~10

学位论文答辩

各学院(部)集中组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申请人

教学秘书

答辩秘书


1212日前

答辩材料提交

1、纸质版论文1份;

2、答辩情况表1份;

3、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修改说明书(外审意见有修改后答辩意见的需提交);

4、硕士不同意答辩的复议表(外审意见有不同意答辩意见的且进行申诉的需提交);

5、毕业证学位证照片黏贴单;

6、学位信息基本数据表。

学位申请人

教学秘书

1、答辩情况表需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并打印。

2、纸质版论文、答辩情况表仅用于学位分委员会讨论学位,会后将返给学生。

3、毕业证、学位证照片需为图像采集照片。

1219日前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盘锦校区将分委员会决议上报到研究生院培养处。

教学秘书

分委员会秘书


 

二、2019年下半年校学位会召开两次:9月份和12月份。

 

教学事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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