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经党内民主评议,党支部研究和综合审查,以下5名同志被认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三天,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联系:0427-2631957,办公地点:G01-E201房间。
研究生第七党支部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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