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校区2018年研究生(2018级)参保盘锦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名单请见附件,如有问题请于9月12日16:00前反馈至hgylCaojj@163.com,公示期后将以此参保名单扣款。
基本医疗保险具体分为以下三种类型,且不能同时参保,如有个别同学参保生源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生源地新农合保险请在截止日期前将缴费凭据反馈至上述邮箱。
1、参保盘锦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按照盘锦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年70元/人的标准,按学制统一收取(三年制210元)。
2、参保生源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别)
3、参保生源地新农合保险(个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