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结合盘锦校区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政策规定
1、接收专业
硕士推免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gs.)查询报考专业及专业介绍。
2、奖助政策
(1)学校设立优秀推免生奖学金,奖励金额硕士研究生2万元/人。
(2)所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均能获得二等及二等以上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一等助学金800元/月,二等助学金650元/月;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
(3)优先推荐进行国际联合培养和国际交流。
二、申请条件
获得本科所在高校2018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申请流程
1、申请者可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申请我校:
方式一:参加我校学术夏令营→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申报我校;
方式二:申报“我校接收推免生预报名系统”→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申报我校;
方式三: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申报我校。
2.对于选择方式一的申请者,须参加盘锦校区学术夏令营并考核结果为A/B档,然后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为:)在盘锦校区各学院(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申报(盘锦校区商学院规定的时间期限详见链接http://business.,盘锦校区其它学院、部无特殊时间要求)。
注:若参加盘锦校区学术夏令营并且考核结果为A/B档的申请者未按照盘锦校区各学院(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申报,则申请者夏令营考核成绩与结果作废,盘锦校区各学院(部)可视报名情况对申请者重新进行考核。
3.对于选择方式二的申请者,须于2017年9月20日前在“大连理工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以下简称“我校接收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网址为:)中进行申请。
上传以下扫描材料,并以“学校-姓名”命名,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
(1)身份证双面扫描件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公章)扫描件
(3) 其它能证明自身学习、科研、工作方面突出成绩的材料(如获奖证书、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外语成绩证明等)
盘锦校区各学院(部)将会在7月25日-9月21日通过“预报名系统”对申报者资料进行审核。
通过盘锦校区各学院(部)组织的材料审核后,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根据盘锦校区各学院(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申报(盘锦校区商学院规定的时间期限详见链接http://business.,盘锦校区其它学院、部无特殊时间要求)。
注:若通过“我校接收推免生预报名系统”审核的申请者未按照盘锦校区各学院(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申报,则申请者预报名审核结果作废,盘锦校区各学院(部)可视报名情况对申请者重新进行考核。
4.对于选择方式三的申请者,须于2017年9月28日至10月20日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申报我校。
5、各学院(部)将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审核材料通过后,在系统中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申请者通过系统接受复试通知,申请者须通过系统在盘锦校区各学院(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接受复试通知。
6、各学院(部)视报名情况分批次组织复试,根据招生计划确定其拟录取资格,并向拟录取者发放录取通知,申请者须通过系统在各学院(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接受拟录取通知。
7、10月25日前,各学院(部)完成推免生录取工作并进行名单公示。
四、注意事项
1、拟录取推免生不需要再参加统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2)本科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3)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
(4)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
3、若在接收推免生期间教育部发布新的文件要求,则相关事宜按照教育部文件执行,请各位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通知。
五、联系方式
学院(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基础教学部 |
徐老师 |
0427-2631105 |
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 |
孟老师 |
0427-2631519 |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
金老师 |
0427-2631888 |
生命与医药学院 |
宁老师 |
0427-2631889 |
食品与环境学院 |
张老师 |
0427-2631799 |
文法学院 |
吕老师 |
13804273986 |
商学院 |
王老师 |
18342781253 |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
曲老师 |
0427-2631953 |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