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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校区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2016年09月26日 08:46      浏览: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结合盘锦校区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  政策规定

1、接收专业

   硕士推免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gs.)查询报考专业介绍。

   附:2017年盘锦校区硕士招生专业一览

2、奖助政策

1)学校设立优秀推免生奖学金,奖励金额硕士研究生2万元/人,奖励名额80名左右。

2)所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均能享受二等以上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其中来自985高校的推免生享受一等助学金和一等学业奖学金。

一等助学金800/月,二等助学金650/月;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年,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年;硕博连读专项奖学金1000/月。

3)优先推荐进行国际联合培养和国际交流。

二、申请条件

获得本科所在高校2017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申请流程

1、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注:已通过夏令营及招生现场咨询会考核的考生仍需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

2、各学院(部)将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审核材料通过后,在系统中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申请者通过系统接受复试通知。

3、各学院(部)视报名情况分批次组织复试,根据招生计划确定其拟录取资格,并向拟录取者发放录取通知或纸质接收函。

41025日前,各学院(部)完成推免生录取工作并进行名单公示。

四、注意事项

1、拟录取推免生不需要再参加统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2)本科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3)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

4)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

五、联系方式

学院(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基础教学部

魏老师

0427-2631106

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

李老师

0427-2631519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张老师

0427-2631888

生命与医药学院

宋老师

0427-2631889

食品与环境学院

单老师

0427-2631797

文法学院

吕老师

13804273986

商学院

王老师

18342781253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曲老师

0427-2631953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

                                            201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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