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校区工作安排,现将2016年下半年校学位会时间及冬季毕业硕士研究生答辩安排通知如下:
1、2016年下半年校学位会召开两次:9月下旬和12月下旬。
2、2016年冬季毕业硕士研究生答辩工作安排:
1) 请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硕士研究生11月1日(周二)前登陆“新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学位申请单及学位论文电子版参加论文抽查;11月1日(周二)前未提交论文或未参加论文抽查的研究生不予安排此次答辩。
2) 11月2日(周三)~3日(周四)由各学院(部)组织对申请答辩的硕士学位论文查重,并将相应的查重结果报告上传至“新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3) 被抽中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外审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于11月3日(周四)下午17:00前自行上传相关材料至“新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4) 11月4日(周五)~12月1日(周四)研究生院组织硕士学位论文送同行专家评审。硕士论文评审通过后可直接参加各学院(部)组织的集中答辩。
5) 各学院(部)12月1日(周四)下午17:00前(按答辩日期至少提前3天)将答辩分组情况表发送电子版至学位办或专业学位办,研究生院将依据答辩分组情况表组织督导对答辩现场进行检查。
6) 12月2日(周五)~12月8日(周四)各学院(部)集中组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7) 12月12日(周一)下午17:00前各学院(部)将答辩材料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材料包括:
a毕业证照片黏贴单(必须是图像采集照片);
b学位证照片黏贴单(必须是图像采集照片);
c纸质论文两份(第二页和最后一页按要求填写本人签名,不能代签);
d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修改说明书(硕士外审意见有修改后答辩意见的须提交);
e硕士不同意答辩的复议表(硕士外审意见有不同意答辩意见的且进行申诉的须提交);
f答辩情况表1份(学生本人在系统中填写并打印);
g学位信息基本数据表(学生本人在系统中填写并打印)。
8) 12月13日(周二)-12月16日(周五)学位分委员会召开学位讨论会。
9) 12月20日(周二)将分委员会决议、学位授予名单和报告书及会议记录汇总后上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教学事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