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研究生助教制度,激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从事本科教学助教工作,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现开始研究生申请本科课程助教的工作,具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助教岗位的设置
教学事务部根据本学期本科教学任务,通过同各学院(部)主讲教师确认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具体岗位设置情况见附件2。
二、研究生申请助教的条件
1.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和专业硕士研究生,但不包括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工程硕士、MBA、MPA、EMBA等研究生)。
2. 研究生申请助教工作一般应专业对口,且曾修读过所申请助教岗位的相关课程,修读成绩需达到优良以上。
3. 研究生最多可申请2门课程的助教。
三、申请时间安排
1. 10月9日-10月12日,各学院(部)组织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申报,研究生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研究生助教申请表》(附件1)(申请2门课程的助教需填写2份申请表),并报送课程所属学院(部)。
2. 10月13日,各学院(部)将“2015-2016-1学期研究生助本科生课程申请明细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quqian@,我们将对学生的申请课程门数进行审核。
3. 各学院(部)组织相关课程老师进行面试及聘用。
4. 各学院(部)组织已聘用的助教正式上岗。
5. 各学院(部)将“2015-2016-1学期研究生助本科生课程录用明细表(附件4)”发送至邮箱quqian@ 。
各学院(部)联系人
学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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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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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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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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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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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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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263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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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8-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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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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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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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263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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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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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与医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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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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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2631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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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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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与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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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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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2631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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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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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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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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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263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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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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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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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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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263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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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7-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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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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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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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4233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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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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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研究生助教酬金
根据研究生助教岗位的特点与工作量的不同,研究生助教的酬金按5个月进行核算,具体标准如下:
课程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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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生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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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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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于16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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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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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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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1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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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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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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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5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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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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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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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9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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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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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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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6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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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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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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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学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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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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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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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研究生助教要求
1. 研究生助教主要承担全校公共基础课程、大类与专业基础课程、主干专业课程、实践课程的助教及教辅工作,内容包括:小班研讨课、习题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和实验报告、指导实验课、准备实验课等助教工作,以及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数字化教材辅助编辑、课程资源辅助建设等教辅工作。
2. 研究生助教要接受主讲教师的指导,了解并掌握课程的教学目标、课程大纲、教学方法等基本内容,具备讲课技巧、课程组织等基本教学能力。主讲教师上课时,随堂听课,了解教学进度和内容,听从主讲教师的工作安排。
3. 每学期结束前,教学事务部统一组织研究生助教的考核工作,由课程主讲教师及学院(部)填写《研究生助教考核表》,提出考核意见,报教学事务部审核。对不认真负责履行岗位职责的研究生,主讲教师有权随时提出终止该研究生助教岗位的建议,经学院(部)和教学事务部审核后,可终止聘用,停发酬金。
4. 研究生助教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再担任助教工作时,需提前一周向主讲教师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学院(部)主管院长(部长)审核,方可退出。各学院(部)需及时将退出或终止聘任的研究生助教名单报送教学事务部备案。
教学事务部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