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法定节假日期间研究生课程调整有序进行,规范研究生教学和教室管理,研究生院特制订本规定。
1、因研究生课程安排的特殊性,法定节假日研究生课程的安排由任课教师自行调整。
2、凡上课时间调整的课程(非课表安排时间),均需在研究生教务系统中办理调课申请及借用教室(盘锦校区任课教师填写调课申请表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办理),如原教室已被占用,需借用其它教室。
3、研究生课程不能因法定节假日放假减少总学时数。
4、今后所有法定节假日研究生课程的课程调整均按此规定执行。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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