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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申请课程免听的通知(更新)
2016年09月22日 11:28      浏览: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申请课程免听,特作如下通知:

一、申请免听条件

  1、 对于选学重修、复修、辅修课程学生,如所修课程与主修课程上课时间冲突,可由本人申请,经任课教师批准可以免听重修、复修、辅修课程。

  2、 从第二学期开始,学业优秀、自学能力强的学生,经任课教师批准可以免听某门课程。

二、免听成绩考核

  免听学生的成绩考核与正常学生统一标准,必须按时交作业、做实验、参加期中考试等所有的考核环节。免听课程如有平时成绩,免听学生的平时成绩按所在授课班级平时成绩的平均分计算,记入总成绩中。

三、申请免听要求

  学生申请免听课程,必须于开学初填写《学业申请审批表》,并附个人课表、经任课教师同意签字,交至教学事务部G01-E201备案。


 

教学事务部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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