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大工学服字〔2025〕3号)文件要求,结合校区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实际安排,现启动岗位选聘相关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职责
研究生助教岗位实施工作的基本原则为:按需设岗、按岗聘任、按质考核、按劳取酬。
1、研究生助教岗位由主讲教师根据课程授课实际向开课单位提出需求申请,并明确助教岗位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量,经开课单位统筹和初审、教学与科研工作部审批确定后可进行岗位招聘(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情况详见附件1)。
2、研究生助教主要承担通识类课程、思政类课程、学域基础课程、素质课程、学院专业课程、书院育人课程、实验及实践课程教辅工作。
3、助教岗位职责包括:协助主讲教师做好课程的教学准备工作,包括准备教学资料、调试教学设备等;协助主讲教师进行课堂管理,随堂听课,了解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指导实验和上机,组织讨论课等;协助主讲教师批改作业、辅导答疑等教学辅助工作,及时向主讲教师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和问题;协助主讲教师进行课程考核工作,做好对学生的过程性评价;协助主讲教师完成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和创新工作等。
二、学生相关要求
1、申请学生须先进入学校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人才库。报名人才库相关问题,请咨询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2、申请学生须参加过研究生助教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编号。
3、申请学生须为盘锦校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每位研究生不可同时申请超过2个助教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每名研究生不可重复担任同一类型的“三助一辅”岗位。
三、工作安排
1、岗位申请填报
9月26-10月13日前,请各学院、书院组织有意向申请研究生助教岗位(盘锦校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同学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研究生助教申请表》(附件2)(申请2门课程或2门次课程的助教需填写2份申请表),不接受个人提交。并以学院、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送至教学与科研工作(G01行政服务大厅-11号窗口)。
2、助教培训安排
本学期研究生助教岗位培训采取在线培训方式,具体培训流程另行通知。
培训结束后,盘锦校区将统一公示培训合格学生名单(合格证书有效期1年)。
4、助教过程管理
各开课单位和主讲教师需结合课程实际,切实加强对助教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助教工作日志巡检,及时处置助教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课程结束后,主讲教师需进行评价审核。
教学与科研工作部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