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校区各学院: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关于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现将盘锦校区2024级本科生(校区内)学域间转专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学校按照“转出无门槛、转入有要求”的原则组织开展转专业工作。
2.7月9日-10日(申报系统7月10日18:00关闭),各学院组织符合校区内学域间转专业条件的学生登录综合教学管理系统在线申报(附件1),并于7月11日完成在线审核,学生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并按照相关要求参加考核。
2023级未转过专业且目前所在专业学习确有困难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达到接收学院的转入要求可转入新专业学习。
3.7月12日-13日,各学院组织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前,学生需按照拟转入学院要求准备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考核结束后,各学院在综合教学管理系统中进行录取确认,并生成汇总表(附件2),将电子版发至yanghm@dlut.edu.cn。汇总表纸质版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签字、盖章后送至盘锦校区教学管理工作室(G01二楼办事大厅28号)。
4.7月14日-16日,教学与科研工作部审核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情况,对名单进行公示,并统一办理学生转专业学籍相关手续。
(二)相关要求
1.学生填报申请表时,必须严格按照各学院公布的转入要求和条件填写申请转入的专业。
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学生满足相关专业要求,可根据本人意愿申请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各专业接收以上学生时无需考核,不受接收名额限制。
3.各接收学院应按照培养方案,结合毕业要求、教学大纲、课程学分、课程考核等制定专业学分转换和认定的实施细则,对转入学生原专业所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进行认定和转换,指导转入学生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相关课程替代。转专业学生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取得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学分(包含转换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方可毕业。
4.转专业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各学院应制订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和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组织相关专业的教授、副教授组成考评小组,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评。若发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学校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427-2631950
地点:G01二楼办事大厅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