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实施精英教育,培养精英人才,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大的学习发展空间,根据《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转大类(专业)管理办法》(附件1),现将做好2023年本科生转大类(专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6月21日,各学院提交“2023年各学部(学院)转大类(专业)接收方案”(附件2);教务处将在综合教学管理系统中公布各大类(专业)具体转入要求。
2.6月26日—27日,各学院组织符合转大类(专业)条件的学生登录综合教学管理系统在线申报(附件3),并于6月28日完成在线审核,生成汇总表(附件4),将电子版发至songyu@dlut.edu.cn,纸质版由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后送至教学事务办公室。
3.6月30日,教务处审查并公布学生志愿。
4.7月3日—4日,各学院负责组织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考核时,学生需将成绩单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学生本人在考核前交至拟转入学院。考核结束后,各学院在新版综合教学管理系统中进行录取确认,并生成汇总表(附件5),将电子版发至songyu@dlut.edu.cn,纸质版由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后送至教学事务办公室。
5.7月5日—6日,教务处负责审核各学院拟接收转大类(专业)学生情况,对名单进行公示,并统一办理学生转大类(专业)相关学籍手续。
二、相关要求
1.学生填报申请表时,必须严格按照各学部(学院)公布的转入要求和条件填写申请转入的大类(专业)。
2.第一学年未转专业、第二学年在本大类(专业)学习确有困难的学生,经审核批准后,可在第二学年夏季学期申请转专业,该类大连校区学生只能申请转入广播电视学、汉语言文学、公共事业管理、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英语、翻译、日语或盘锦校区的相关专业;盘锦校区学生只能申请转入商务英语专业。各大类(专业)接收此部分学生时可不受接收名额限制。
3.招生时确定为优秀本科生源的学生在第一学年夏季学期,可在全校范围内重新选择专业;港澳台学生在满足专业高考招生条件下,在第一学年或第二学年夏季学期,可在全校范围内重新选择专业;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学生满足相关专业要求,可根据本人意愿申请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各大类(专业)接收以上学生时无需考核,不受接收名额限制。
4.各学部(学院)组织相关专业不少于11人的教授考评小组,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评。
5.转大类(专业)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各学部、学院应制订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和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若发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学校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瑜,联系电话:0427-2631951
地 点:G01办事大厅26号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转大类(专业)管理办法
附件2:2023年盘锦校区各学院转大类(专业)接收方案
附件3: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转大类(专业)操作流程
附件4:2023年各学部(学院)拟转大类(专业)学生汇总表
附件5:2023年各学部(学院)拟接收转大类(专业)学生汇总表
教学事务办公室
2023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