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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大连市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的通知
2016年10月24日 16:42      浏览:

根据大连市委高校工委、大连市教育局相关评比通知,现开展面向研究生群体的“大连市先进班集体”、“大连市三好学生”的评比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大连市先进班集体:在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班级

2、大连市三好学生:在学制内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含2016级新生以及定向、委培和MBA)。

二、评选条件

1、大连市先进班集体

1)班级各项工作成绩突出,有积极进取、团结互助、遵纪守法、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在校内有一定的影响;

2)班级学习风气浓厚,有刻苦钻研、崇尚科学、奋发向上、严谨求实的优良学风,全班平均成绩达优良以上;

3)班委会、团支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如设有党支部,能够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4)全班同学能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文明寝室比例较高,全学年无人违纪;

5)全班同学能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种文化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6)曾获得校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

2、大连市三好学生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如果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能够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异或在学术科研、学科竞赛上表现突出,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利者优先考虑。

4)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校园文化、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

5)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6)在读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优秀研究生”称号。

三、评审方式及日程安排

1、评选方式

采取个人申报,学部(学院)初评推荐,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方式。

2、评选日程

1)申报人需提交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hgylCaojj@,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下午17:00。提交纸质版材料时间为:10月26日14:00-17:00;地点:G01-S209室;逾期未收到申请表(含电子版)将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2)10月27日公布答辩名单,答辩时间预计安排在10月27日下午14:00,地点G01-N201。

3)10月28日-11月4日, 学校评审公示,确定最终推荐人选,上报大连市。

五、报送材料

按照时间节点上报纸质推荐表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

注:所有纸质版申请表不能超过1页,填写内容需简洁精练,表格格式不得修改和窜页。

    联系人:曹老师,电话:2631953


 

教学事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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