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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校区关于推荐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2016年09月17日 20:12      浏览:

各学院(部):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校办公室关于推荐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盘锦校区2017年推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5.勤奋学习,刻苦专研,成绩优秀(学习成绩加素质成绩的两项总排名在本专业前40%);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体育特长类学生学习成绩和素质成绩总排名应在本专业前50%)

6.全部必修课程一考必须及格。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另有科创类、体育类特长生名额共11名,辅导员专项2名(并入学生处,在主校区申报,并统一评选)。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在主校区申报,共计12个名额,盘锦校区不设单独名额,申报者需参加主校区统一评选。

三、推荐程序

1.各学院在9月17日前制定出本单位的推荐办法和排名方案,并计算出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素质成绩排序,予以公示。

2.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于9月18日 12:00前交到所在学院。

3.各学院根据排名方案,组织申请学生参加笔试或面试的专业考核。

4.各学院根据分配的名额,综合学习成绩、素质成绩和考核成绩确定各专业推免名单,于9月19日15:00前,报送教学事务部。

5.科创类、体育类特长生推荐按照《盘锦校区关于推荐类、体育类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进行申报。

 

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开展推免工作,各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成员若有直系亲属参加推免生选拔的,应主动回避。

 

教学事务部

201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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