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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校区关于收交2016-2017学年学费的通知
2016年09月06日 14:12  教学事务部    浏览:

各位2013、14、15级本科生:

2016-2017学年2013、14、15级本科生学费收交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该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费方式和时间:

校区2013、14、15级本科生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收取采用银行集中代扣方式。在籍本科生应于9月15日前将2016-2017学年应交纳的学费、住宿费存入学校发放的“建行卡”中,学校委托银行集中批扣。学费收据领取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国家助学贷款学生: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贷款下发后,由学校统一批扣,贷款不足的,请将差额及时存入卡内。

三、学费金额计算及查询:

2016-2017学年应交学费金额=上学年学费结算额(学分学费+专业学费)—上学年已预交学费(按学年学费收取)+本学年应预交学费(按学年学费收取)

2013、14、15级在籍本科生上学年学费结算明细查询,时间为9月7日8点—9月13日17点;查询方式:

(1)网上登录。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pjteach.,进入教学事务部主页,从【服务指南模块】中点击【本科综合教务系统(扩展)】。

(2)输入用户名、密码。用户名和密码是本科生登录综合教务系统时所用的用户名和密码。

(3)登录完成后,依次点击:【开始】→【学费清单】→【确认应缴学费无误】按钮,完成学费确认。

注:校区内转专业学生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手册(盘锦校区)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执行(详见大学生手册)。原商务英语专业学生转入其他专业,第一学期按原专业的专业学费收取(一学期=1700元/2),第二学期按照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收取(一学期=1100元/2)。大连理工大学本科各专业学分制学费标准(详见附件)。

四、其他

1、请认真核对学费结算明细,逾期不确认者将默认为已确认。

2、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学事务部孙老师:0427-2631955。

3、咨询时间:9月7日8点-9月13日17点。

4、学费结算已此通知规定日期为准,如有之前确认者视为无效,请重新确认。

 

 教学事务部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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