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5级本科生第二次校区内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经学生申报,相关学院考核,同意以下同学参加复试,现予以公示(见附件)。请参加复试的同学根据各学院的复试时间要求,提前返校,做好准备。
各学院复试时间如下:
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9月2日9:00 D01-104/106
商学院:9月2日8:00 C05-311(经济组);315(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组)
生命与医药学院:9月2日9:00 F03-214
食品与环境学院:9月2日9:00 D05-209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9月1日14:00 D07-201
文法学院:9月2日14:00 C05-103
教学事务部
201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