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校区专项经费的申报工作,确保申报质量,现启动盘锦校区2017-2019年专项经费申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7年和2018年专项经费申报需以2016-2018年已入库项目为依据、2019年专项经费申报需以专项经费“十三五”规划内容为依据,将计划执行的内容进一步完善,申报内容要规划合理、论证充分、可执行、可实施,确保在经费预算下达后,可立即进入采购招标、实施阶段。
二.申报材料要求
1. 每个年度的每个申报项目须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项目经济分类表(附件3)。
2. 仪器设备类购置,需提供仪器设备购置申报明细表(附件4)。其中,单价10万元及以上的进口设备,需提供专家论证报告(附件5)及询价记录表(附件6);单价2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需提供询价记录表(附件6);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需提供带有询价厂家/公司公章的询价单;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需提供专家论证报告(附件5)。
3. 家具备品类购置,需提供家具备品采购计划表(附件7)。
4. 工程改造类项目,需提供初步设计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概(预)算。
三.申报材料提交
上述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6月26日17:00前发送至menglin@。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勐;
联系电话:0427-2631952;
电子邮箱:menglin@。
教学事务部
二O一六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