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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校区2015级学生攻读辅修、双学位专业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6年06月01日 10:12      浏览:

各学院: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大学生攻读辅修、双学位专业实施办法》,现将面向2015级学生辅修、双学位专业报名通知及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基本说明

1、辅修、双学位培养方案完全打通,实行贯通式培养。学生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和学习能力,自主选择相关专业进行辅修、双学位的学习。辅修、双学位专业的修读要求在基本学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完成辅修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由学校发放辅修证书;在进行辅修学习的基础上,完成该专业规定的辅修后课程,由学校发放双学士学位证书。

凡在校的一年级本科生,主修专业学习成绩良好并学有余力,可申请攻读辅修、双学位专业。

2、申请攻读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学生,原则上须跨学科门类选择专业,如确有需求可跨专业类选择专业(即辅修专业和主修专业代码前四位不能相同),且仅限报一个专业。专业代码请见教务处主页“其它文件栏”中《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手册》中的“大连理工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一览表”。

2016年盘锦校区招生的辅修、双学位专业设置及培养方案详见附件。

二、报名流程

申请攻读辅修、双学位的学生请于2016619:00-20166716:00在网上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网上报名流程:大连理工大学教务处主页(http://teach.)——综合教务系统(学生入口)——个人管理——方案计划(个人培养方案)——注册辅修、双学位专业——选择(相应辅修、双学位专业)——填写申请人信息——提交。

网上删除流程:教务处主页(http://teach.)——综合教务系统(学生入口)——个人管理——方案计划(个人培养方案)——选择(相应辅修、双学位专业)——删除申请信息(红叉)。

学生网上报名结束后,教务处将名单转交学生所在学院审核。

三、录取方式

开设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学院按要求进行审核,统一录取。申请攻读的各位同学请于20166812:00后自行登录教务系统查看录取结果。

四、选课方法

凡被辅修、双学位专业录取的学生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按学校选课通知中相关要求,自行选课修读辅修、双学位课程。

五、收费标准

本校学生修读辅修、双学位课程收费按学分学费标准收取(80/学分,不另收专业学费),辅修、双学位学费随主修专业学费一起结算。

六、其它事宜

1.在获得第一学士学位前未完成辅修、双学位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可自愿申请在一年内以进修生身份回校修完所欠学分。符合条件的分别发放辅修或双学位证书。

2.联系人:宋瑜;联系电话:263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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