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
为适应社会对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需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我校与山东大学等10所国内高校签署了本科生合作培养协议。根据协议,本学期我校将从2015级(2014级五年制)本科生中选派部分学生进行交流访学,时间为一学年(2016.9—2017.7)。为做好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流访学学校院系情况介绍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吉林大学:
东北大学:
山东大学:
中南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厦门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二、各学部(学院)交流访学名额
2016年各学部(学院)交流访学学校及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及选派办法
1、交流访学学生选派程序及相关要求见附件2。
2、符合交流访学学生选派标准的同学,请填写《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内交流访学学习申请表》(附件3)(另附两张一寸照片和电子版照片jpg239*319,均注明学号和姓名;报名山东大学交流的学生需另提交一张两寸照片;报名华南理工大学交流的学生需提供分辨率为640x480像素的数码证件相片),交至所在学部(学院)教务办公室。每人限报一个学校及专业,多报无效。
3、各学部(学院)根据申请学生的情况进行择优有序推荐,教务处确定选派学生并公示。各学部(学院)请于5月16日前将报名材料和《2016年秋大连理工大学国内交流访学学生(派出)信息汇总表》(附件4)报教务科,电子版发送到guoyaru@。
四、其他事宜
1、为更好地完成在合作高校的交流学习,学生可登录接收学校教务处网站查询相关教学计划。
2、新学期具体选课、食宿、教材等问题由接收学校负责安排。
附件1:2016年各学部(学院)交流访学学校及名额分配表
附件2:《派出访学学生手册》
附件3: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内交流访学学习申请表
附件4:2016年大连理工大学国内交流访学学生(派出)信息汇总表
大连理工大学教务处
2016年05月06日
注:
1.盘锦校区共有5个名额,其中:石化学院3人(应用化学1人,化学工程与工艺2人),食品与环境学院2人(环境生态工程2人)。
2.请报名学生将申请材料交至学院秘书,由学院根据申请学生的情况进行择优有序推荐,确定选派学生并在5月13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和《2016年秋大连理工大学国内交流访学学生(派出)信息汇总表》(附件4)报教学事务部G01-E201,电子版发送到songyu@。联系人:宋瑜,电话:263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