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总体设计与实施方案,是组织教育教学过程、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的主要依据。为深入推进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并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内涵建设,更好地培养社会需要的精英人才,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制订2016-2020级本科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精神,现开始盘锦校区2016级本科生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程序和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成立2016级本科生培养方案制订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各专业负责人、相关课程负责人、教授等构成。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培养方案制订的组织领导工作,科学合理规划相关专业课程体系建设。
2. 各领导小组要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组织相关专业教师对本专业的社会需求状况、专业的学科支撑情况等进行深入调研和论证。
3. 各专业在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认真梳理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生能力,并按照培养目标和毕业生能力要求,对现有的课程体系进行科学论证,并做必要的修改与补充。参见《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关于制订2016-2020级本科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附件1)。
4. 各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相关专业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审核(原则上需要5位以上教授、副教授参加,并有企业专家参与)。
5. 各专业根据论证专家的意见,按照《2016盘锦校区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模板》(附件2),对培养方案进行最终确认,并经领导小组副组长、专业负责人和论证专家签字后送至教学事务部综合办公室。
6. 工科专业培养方案需参考“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相关专业的要求。详见《工程教育认证工作指南》(2015版)(附件3)。
二、时间安排
4月下旬-5月上旬:成立培养方案制订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教师调研国内外高校的培养方案,积极吸取国内外高校在人才培养中的成功经验,体现成果导向的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体现我校的学科和专业特色和优势。
5月上旬-5月中旬:结合调研成果,完成培养方案的制订,并组织论证审核。
5月20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将纸质版培养方案(教学院长签字)提交至教学事务部综合办公室(G01-S208),电子版发送至liuchang@。
5月20日后,校区教学指导委员会将对培养方案进行详细的审核论证。各专业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修改完善。
中文版培养方案论证通过后,各专业开始编制英文版培养方案和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的中英文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畅
电话:0427-2631955
教学事务部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