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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校区关于修订2016年本科生招生报考指南的通知
2016年04月21日 08:27      浏览:

各学院: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校办公室关于修订< 大连理工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报考指南>的通知》(附件1)的要求,为了做好2016年本科生招生宣传工作,扩大学校影响力,吸引更多优秀学生报考,盘锦校区现启动2016年本科招生报考指南的修订工作。请各学院对盘锦校区修订部分(附件2)中本学院相关材料进行认真修改与完善,切实做好指南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文字及图片材料应能反映学校或本学院及大类、专业(含专业方向)的特色,提高广大考生及家长对我校的认可度;文字表述简洁正确,图片清晰,数据准确无误。具体内容及格式要求如下:

(一)   文字要求

1.学院介绍:

介绍学科、教学、师资、科研等情况。要求展现亮点,体现办学实力及影响力,文字简洁明了,字数限制在400字以内。

2.专业介绍:

包括培养目标、专业主干课程、毕业生去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情况。字数限制在200字以内。

(二)   图片要求

需提供反映各学院、专业特点和特色的照片,图片质量至少要达到300像素/英寸。

各学院部分图片数量至少6张;学院需提供代表性图片1张(学院主图),其他图片2-3张;专业需提供体现专业特色的图片1-2张,并在电子版中标注具体排版位置。

二、请各学院于2016年4月25日17:00前将电子版报送至教学事务部,同时报送纸质版(教学院长签字)。

联系人:宋瑜,联系电话:2631950,邮箱:songyu@

 


附件1:学校办公室关于修订《大连理工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报考指南》的通知

附件2:盘锦校区修订部分

 

 

教学事务部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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