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月4日(周三)前,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硕士研究生登陆“新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需为word文件,数学专业除外)参加论文抽查;论文模版下载网址http://gs.,通知学生严格按论文模版格式规范做。未按时提交论文或未参加论文抽查的研究生不予安排此次答辩。
2. 5月4日(周三)-5日(周四),由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对申请答辩的硕士学位论文进行查重,并形成相应的查重结果报告反馈各学院。
3. 5月5日(周四)下班前,被抽中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外审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由学院(部)收齐汇总后于5月5日(周四)下午17:00前交到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4. 5月6日(周五)-6月2日(周四)研究生院组织硕士学位论文送同行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硕士论文可直接参加各学部(学院)组织的集中答辩。
根据外审反馈意见,如每篇硕士论文有一个外审意见为不同意答辩者,该生不允许参加答辩(若有异议,可申请复议),须修改3个月以上再次申请硕士学位答辩。
5. 6月2日(周四)下班前,学院(部)将答辩分组情况表(按答辩日期至少提前3天)报到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6. 6月3日(周五)-8日(周三),学院(部)集中组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分组答辩结束应对答辩学生进行排序。
7. 6月10日(周五)11:00前,各学院(部)将答辩材料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材料包括:
1)图像采集照片2寸两张。
2)纸质论文两份(第二页和最后一页按要求填写本人签名,不能代签)。
3)硕士外审意见修改情况表(硕士外审意见有修改后答辩意见的须提交)。
4)硕士不同意答辩的复议表(硕士外审意见有不同意答辩意见的且进行申诉的须提交)。
5)学位信息基本数据表(学生本人在系统中填写并打印)。
8. 6月13日(周一)学位分委员会召开学位讨论会。
9. 6月15日(周三)将分委员会决议上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注:如政策有变,我们将在教学事务部网站发布通知,请广大师生及时关注教学事务部网站通知。
教学事务部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