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经学院/部推荐、专家评审,现将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区级)立项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对立项结果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三天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教学事务部(G01-S207,电话:2631952,邮箱:menglin@)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作为校区级项目启动,项目负责人须按时认真填写《项目过程记录册》中各项内容,同时完成创新创业管理平台上的内容填报。学校将于3月份对所有项目组织开题报告,对开题未通过的项目取消其立项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