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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盘锦校区)
2015年11月19日 10:52      浏览:

各学院(部):

依据大连理工大学教务处下发的《关于申报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现将盘锦校区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1. 即日起至20151124日,题目征集。各学院(部)组织教师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称汇总表》(附件1),学生也可将自己提出的题目报至学院(部)创新项目负责人处(附件2)。20151124日下午17:00前以学院(部)为单位由学院(部)创新项目负责人将电子版发送至menglin@。教务处将汇总所有题目与往年题目进行查重,并请专家进行审核后在教务处主页、大连理工大学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平台()以及教学事务部网站上公布,以供选择。

2. 20151125-1214日,申报人自主选择研究课题及指导教师,并与指导教师联系确定团队。申报人在教师的指导下对选定课题进行前期调研,包括可行性论证、文献综述、方案设计、实施计划等,并根据情况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3)或《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4),同时完成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平台上的网上申报工作,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于1214日前报所在学院(部)创新项目负责人处。

3. 20151215-20151221日,各学院(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评审,主要审查申请人资格、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已有的基础条件等,对项目提出具体评审意见。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由教务处单独组织评审。

4. 20151223日前,学部(学院)将所有申报项目汇总,填报《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汇总表》(附件5)和《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汇总表》(附件6),同时完成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平台上的网上提交工作。项目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请于1223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教学事务部G01-S207

5. 公示结果,通过学校评审的项目全部作为校级项目管理,通过盘锦校区评审的项目将作为校区级项目管理。

 

特别提示:

(1)依据2013级盘锦校区本科培养方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2013级本科生的必修课程。

(2)盘锦校区全日制二、三年级本科生可申报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

 

请各学院()向全体教师、学生进行宣传、动员,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联系人:林勐

邮箱:menglin@

联系电话:0427-2631952

 

 

 

盘锦校区教学事务部

O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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