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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级学生攻读辅修(双学位)专业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5年06月18日 14:11      浏览:

各学院: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大学生攻读辅修专业实施办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大学生攻读双学士学位专业实施办法》,现将面向2014级学生辅修、双学位专业报名通知及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基本说明

1、辅修、双学位培养方案完全打通,实行贯通式培养。学生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和学习能力,自主选择相关专业进行辅修、双学位的学习。辅修、双学位专业的修读要求在基本学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完成辅修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由学校发放辅修证书;在进行辅修学习的基础上,完成该专业规定的辅修后课程,由学校发放双学士学位证书。

凡在校的一年级本科生,主修专业学习成绩良好并学有余力,可申请攻读辅修、双学位专业。

2、申请攻读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学生,原则上须跨学科门类选择专业,如确有需求可跨专业类选择专业(即辅修专业和主修专业代码前四位不能相同),且仅限报一个专业。专业代码请在《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大学生手册》中的“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本科专业设置一览表”查询。

3、辅修专业人数由录取学院决定,如果报名人数超过学院要求,则择优录取;如果报名人数过少,则停办该辅修,选择该辅修专业的学生可重新选择辅修专业报名。需要进行二次报名的同学,请于辅修录取通知发布后三日内到G01-E201室咨询报名,逾期不予受理。辅修专业未停办的,不允许进行二次报名。

2015年招生的辅修、双学位专业设置及培养方案详见附件1

二、报名流程

申请攻读辅修、双学位的学生请于20156229:00-20157316:00在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辅修的同学需填写辅修、双学位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表交到G01-E201

学生报名结束后,教学事务部将名单转交学生所在学院审核。

三、录取方式

开设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学院按要求进行审核,统一录取。录取结果会发布到 http://pjteach. 网站。

四、选课方法

凡被辅修、双学位专业录取的学生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按学校选课通知中相关要求选修辅修、双学位课程。

五、收费标准

本校学生修读辅修、双学位课程收费按学分学费标准收取(80/学分,不另收专业学费),辅修、双学位学费随主修专业学费一起结算。

六、其它事宜

1.辅修、双学位专业课程开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或晚上,人数过少的班型插班上课。

2.在毕业前完成辅修计划可获得辅修证书;取得第一学士学位,并在规定时间完成双学士学位培养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可获得双学士学位。在获得第一学士学位前未完成双学位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可自愿申请在一年内以进修生身份回校修完所欠学分。符合条件的分别发放双学位证书。

3.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427-2631950

 

                                        教学事务部

                                      201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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