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校区2016年“修购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确保申报质量,争取更充足的经费,现启动盘锦校区2016年“修购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6年“修购专项”资金申报需以修购专项“十三五”规划为依据,将修购专项“十三五”规划中2016年计划执行的内容进一步完善,申报内容要规划合理、论证充分、可执行、可实施,并能确保在经费预算下达后,可立即进入采购招标、实施阶段。
二.申报材料要求
1. 所有申报项目必须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
2. 仪器设备类购置,需提供仪器设备购置申报明细表(附件2)。其中,单价十万元以上的进口设备,需提供专家论证报告(附件3)及询价记录表(附件4);单价二十万元以上的设备,需提供询价记录表(附件4);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需提供专家论证报告(附件3)。
3. 家具备品类购置,需提供家具备品采购计划表(附件5)。
4. 工程改造类项目,需提供初步设计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概(预)算。
三.申报材料提交
上述申报材料请于2015年6月15日17:00前发送至menglin@。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勐,联系电话:0427-2631952,电子邮箱:menglin@。
教学事务部
二O一五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