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部门概况  本科教务  实践教学  培训与评估  研究生管理  服务指南 
 
  综合  
 
 新闻快递 
 重要通知 
 教学文件 
 常见问题 
 选课与考试 
 
  新闻快递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快递 > 正文
 
关于申报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盘锦校区)
2017年11月23日 08:45      浏览:

各学院(部):

根据我校下发的《关于申报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现将盘锦校区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学校所有在岗教授、副教授和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须至少提出一项(最多三项)适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的研究项目,接受至少一名大学生承担该项目研究,由各学院(部)审核查重后统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称汇总表》(附件1),于11月28日前提交。学生也可将自己提出的题目报至学院(部)创新项目负责人处(附件2)。审核通过的题目将在教务处主页、教学事务部主页以及大连理工大学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平台()上公布,以供选择。

2.11月28日-12月13日,申报人自主选择研究课题及指导教师,并与指导教师联系确定团队。申报人在教师的指导下对选定课题进行前期调研,包括可行性论证、文献综述、方案设计、实施计划等,并根据情况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3)或《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4),同时完成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平台上的网上申报工作,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于12月13日前报所在学院(部)创新项目负责人处。

3.12月13日-12月19日,各学院(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评审,主要审查申请人资格、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已有的基础条件等,对项目提出具体评审意见。

4.学院(部)将所有申报项目汇总,检查申报项目在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平台上的网上提交情况,填报《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汇总表》(附件5)和《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汇总表》(附件6)。以上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请于12月20日前报送教学事务部(G01-S207房间)。

5.公示结果,通过学校评审的项目全部作为校级项目管理。

6.按照公示结果下发《大连理工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过程记录册》,各项目负责人签订记录册中的承诺书。

请各学部(学院)向全体教师、学生进行宣传、动员,积极组织项目申报、立项工作。

联系电话:2631952;联系人:林勐;邮箱:menglin@

 

 

                                                       

                                 

                                       教学事务部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

 

大连理工大学 |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 | 大连理工大学教务处 | 大连理工大学教学运行保障中心 |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 教师发展中心 | 科学技术研究院

Copyright © 2013-2024 by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教学与科研工作部(招生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大工路2号 邮编:124221 Email:jxswb@dlut.edu.cn 电话:86-427-2631950 ICP备案:辽ICP备050013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