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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第十一届“硕士生学术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9年09月23日 16:01      浏览:

为深入挖掘和树立硕士生中的先进典型,展现我校硕士研究生良好的学术素质,活跃研究生群体的科研创新气氛,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程,研究生院决定继续面向全校硕士生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第十一届硕士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本届评选活动将继续秉承高质量、高层次、高规格的学术品质,继续坚持思想性、严肃性、探索性的学术理念,充分展示我校人才培养的成果。现将第十一届硕士生学术之星(简称学术之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本次硕士生学术之星的评选范围是我校201791日之后入学的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定向、委培生不参与本次评选)。

22019年转为博士研究生的硕博连读同学,可以自主选择申报硕士生学术之星博士生学术之星,但学术之星称号在研究生阶段只能获得一次。

3、直博生只可申请博士生学术之星

4、未获得过我校往届硕士生学术之星称号。

5、申请人应为学业科研成绩突出、创新意识强、科研潜力大的优秀硕士研究生。

6、申请人于2020531日之前未毕业离校。

二、申请及评审程序

1、盘锦校区推荐名额1

2、采用硕士生自荐和导师推荐相结合,申请人填写硕士生学术之星申请人简况表等表格(见附件),并于92416: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gylCaojj@163.com,纸质版于92414:00-16:00交至G01-N205。(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包括附件1、附件2、附件4、附件5

3、申请材料提交后,由校区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后上报研究生院。

4、 研究生院组织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共评出10名左右硕士生学术之星,且每个学部(学院)获奖人员不超过2人。经公示后,报相关部门审批。评审时间暂定201910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个人事迹自述(1500字左右,以学术科研为主);

2、申请人简况表(附件1);

3、申请人科研、学术成果汇总表和统计表(附件2);

4、申请人科研、学术成果、学术获奖等复印件;

(1) 论文成果:论文成果为已正式发表论文或已确定录用论文;论文成果为至少北大核心收录期刊成果,不包括非SCISSCIEICSSCI检索会议论文,不包括增刊论文;提交期刊封皮和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注明何类检索,每篇需导师签字确认;只确定录用论文需提供录用证明(如录用截图或收录证明,并由导师签字,模板见附件5);

(2) 专利成果:专利包括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重点考虑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和已投产专利;各类专利需已取得授权,提交授权书和检索证明复印件;每个需导师签字确认;

(3) 书籍或专著:提供封皮、目录和首页复印件,并在目录里标明自己成果部分;需导师签字确认;

(4) 学术科研获奖: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

(5) 各类成果需是以大连理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成果,由导师审核确认(附件2);

(6) 各类成果均不需要提供完整的稿件;

(7) 必须为研究生阶段取得的成果。

5、其他证明申请人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材料。

四、奖励标准

1、 研究生院对最终获得学术之星称号的硕士生及其导师进行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

2硕士生学术之星获得者将获得学校给予的科研经费资助或国际交流经费资助,具体资助数额另行通知

3、 原则上执行期限为1学年(截止日期为2020630日),对于继续在校的获奖学生,可以放宽到2020830日。

五、其他

1、申请人所有成果及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研究生阶段学术之星评比资格,并报导师和相关部门;情节严重者,将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予以处罚。

2TOP期刊为各学部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的顶级期刊,未认定的学部学院填写“未认定”。即分别填写“是”、“否”、“未认定”。

3201910月,确定资助名单;201911-12月,提交项目申请书、任务书,第一次报销(50%);20204-5月,提交结题报告、成果汇总,第二次报销(余50%)。

4、本评选由研究生院具体实施和解释。具体通知请见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9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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