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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第九届“硕士生学术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7年09月13日 09:54      浏览:

    为深入挖掘和树立硕士生中的先进典型,展现我校硕士研究生良好的学术素质,活跃研究生群体的科研创新气氛,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程,研究生院决定继续面向全校硕士生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第九届硕士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本届评选活动将继续秉承高质量、高层次、高规格的学术品质,继续坚持思想性、严肃性、探索性的学术理念,充分展示我校人才培养的成果。请各学部、学院本着积极、认真的态度和科学、公正的原则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第九届硕士生学术之星(简称学术之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本次硕士生学术之星的评选范围是我校201591日之后入学的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定向、委培生不参与本次评选)。

22017年转为博士研究生的硕博连读同学,可以自主选择申报硕士生学术之星博士生学术之星,但学术之星称号在研究生阶段只能获得一次。

3、直博生只可申请博士生学术之星

4、未获得过我校往届硕士生学术之星称号。

5、申请人应为学业科研成绩突出、创新意识强、科研潜力大的优秀硕士研究生。

6、申请人于2018130日之前未毕业离校。

二、申请及评审程序

1、盘锦校区推荐名额1人

2、采用硕士生自荐和导师推荐相结合,申请人填写硕士生学术之星申请人简况表等表格(见附件),并于9月15日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gylCaojj@,纸质版于9月15日14:00-16:00交至G01-S209。(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包括附件1、附件2、附件4、附件5)

3、申请材料提交后,由校区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后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共评出10名左右硕士生学术之星。经公示后,报相关部门审批。评审时间暂定2017922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简况表(附件1);

2、申请人科研、学术成果汇总表和统计表(附件2),所有成果必须为已经取得的成果,学术论文为至少发表在北大或南大核心收录期刊成果;

3、申请人科研、学术成果、学术获奖等复印件。论文成果提交期刊封皮和目录、首页复印件、校图书馆检索证明;专利提供授权书和检索证明;书籍或专著提供封皮、目录和首页复印件,并目录里标明自己成果部分;各类成果均不需要提供完整的文稿;

4、其他证明申请人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材料。

四、奖励标准

研究生院对最终获得学术之星称号的硕士生及其导师进行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学术之星获得者将获得学校给予的科研经费资助(每人5000元科研经费和5000元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交流经费以及4000元会议注册费)。原则上执行截止日期为2018630日,对于留校继续攻读的学生,可以放宽到2018830日。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硕士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参与或主持创新性科学研究、资料收集、高质量学术论文版面费、科研成果鉴定等有关学术研究活动(不包括硕士研究生的生活津贴)。

五、其他

1、申请人所有成果及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研究生阶段学术之星评比资格,并报导师和相关部门;情节严重者,将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予以处罚。

2、本评选由研究生院具体实施和解释。评审办法及时间另行通知。

3TOP10期刊为各学部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各二级学科顶级期刊。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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