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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申请本科课程助教岗位的通知
2021年03月17日 09:13  教学事务办公室    浏览:

根据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助教岗位需求计划,现启动春季学期研究生助教的申请和聘任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助教的聘任根据“按需设岗、按岗聘任、按量考核、按劳取酬”的原则,助教需有明确的工作任务,包括岗位目标、岗位数量、岗位说明、工作时间、工作质量以及对拟聘研究生助教的条件和要求等。盘锦校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和专业硕士研究生,但不包括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工程硕士、MBA、MPA、EMBA等研究生)可申请研究生助教岗位。

   二、研究生助教岗位由学校根据本科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进行设置,依据课程学时、选课人数、主讲教师情况等多方面综合考虑,以保证有限资源合理高效的利用。理论课程根据学时和选课人数可按实际需求酌情申请助教。研究生最多可申请2门课程的助教(如申请门数超过2门,取消所有助教资格)。具体岗位设置情况见附件1。

   三、配备助教的课程,主讲教师需亲自批改作业、论文或实验报告等,批改量不少于1/3,也需承担日常答疑工作。期末考试或考核环节不得由研究生助教独立承担。

   四、研究生助教需接受主讲教师的指导,全程听课把握教学进程。研究生助课期间,需认真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日志》(见附件2),助课结束后,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考核表》(见附件3),连同助教工作日志一起提交至主讲教师所在的学院,由学院统一提交至教学事务办公室,作为酬金发放的依据。即日起,各学院组织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申报,研究生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研究生助教申请表》(附件4)(申请2门课程或2门次课程的助教需填写2份申请表),并报送课程所属学院,由学院统一提交至教学事务办公室。

学院(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名地

莱斯特国际学院 韩老师 0427-2631233 C07-309
化工学院盘锦分院 孙老师 0427-2631516 D01-214
生命科学与药学学院 刘老师 0427-2631889 F03-217
外国语学院盘锦分院 杜老师 0427-2631965 C05-302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黄老师 0427-2631279 C03-209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郑老师 0427-2631888 D07-204
计算机与电工电子教研室 韩老师 13322287865
C09-411
数学教研室 李老师
13478706805 C08-304-3
基础物理教研室
刘老师 0427-2631255 C08-302-1

体育与健康学院盘锦分院

时老师 0427-2631368

C05-204

 

   














五、助教岗位酬金按实际工作量和考核结果,在学期末按照5个月标准统一发放。

课程学时

硕士生酬金

12-31学时

100元/月

32-55学时

200元/月

56-79学时

250元/月

80-96学时

300元/月

97学时以上

350元/月

   六、研究生助教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再担任助教工作时,需提前一周向主讲教师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学院审核,方可退出。各学院需及时将退出或终止聘任的研究生助教名单报送教学事务办公室备案。

   请各学院组织研究生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申请表》,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进行审核,由各学院统一于4月6日11:30分前将《申请表》纸质版、《录用明细表》(见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unjing10@;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教学事务部办公室(G01-行政服务大厅27号窗口)。联系人:孙静;电话:2631955。

教学事务办公室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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