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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校区内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
2020年08月29日 09:59      浏览:

各学院:

为实施精英教育,培养精英人才,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大的学习发展空间,根据《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本科生校区内专业调整及校区间优秀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附件1),现启动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2019级本科生第二次校区内专业调整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830日前,各学院提交《盘锦校区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校区内专业调整名额及要求》(附件2)、《盘锦校区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各学院对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要求补修课程汇总表》(附件3)。831日,教学事务办公室公布上述接收方案。

2830日。申请特殊专长类转大类(专业)的学生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至songyu@,8月31日,教学事务办公室统一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特殊专长类转专业申请。

391日之前,各学院确定有资格申请转大类(专业)的学生名单,并以适当形式在本学院内公布。

492-4日,各学院组织转专业学生登录新版综合教学管理系统在线申报(见附件4),并于94日完成在线审核,生成汇总表(附件5),将电子版发至songyu@,纸质版由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后送至教学事务办公室。

596日,教学事务办公室公布审核通过的参加复试学生名单。

697-8日,各学院负责组织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考核时,学业优秀类学生务必携带成绩单;非学业优秀类学生需将成绩单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学生本人在考核前交至拟转入学院。考核结束后,各学院在新版综合教学管理系统中进行录取确认,并生成汇总表(附件6),将电子版发至songyu@,纸质版由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后送至教学事务办公室。

799-18日,教务处负责审核各学院拟接收转大类(专业)学生情况,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对名单进行公示,并统一办理学生转大类(专业)相关学籍手续。

(二)相关要求

1.学生填报申请表时,必须严格按照各学院公布的接收方案填写申请转入大类(专业)。

2. 转大类(专业)包括学业优秀类、特殊专长类、兴趣爱好类、特殊困难类。

3. 学业优秀类学生学习成绩(一考成绩)排名位于本大类(专业)前25%,培养方案要求的必修课程一考成绩不及格不能超过1门。

4. 兴趣爱好类和特殊困难类学生,转出大类(专业)当年高考录取平均分不低于拟转入大类(专业)的高考录取平均分[各大类(专业)高考录取平均分以辽宁省为准] ;学业优秀类、特殊专长类学生申请转大类(专业)可不受高考录取分数限制。

5. 学业优秀类转大类(专业)学生要注意转入大类(专业)补修课程要求,非学业优秀类转大类(专业)学生要求补修转入大类(专业)培养计划所欠所有课程。

6.转大类(专业)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工作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各学院应制订科学、规范和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若发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学校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宋瑜,电话0427-2631951,地点G01-E205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本科生校区内专业调整及校区间优秀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附件2:盘锦校区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校区内专业调整名额及要求(2020.8.31公布)

附件3盘锦校区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各学院对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要求补修课程汇总表2020.8.31公布)

附件4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转大类(专业)操作流程

附件52020年各学院拟转大类(专业)学生汇总表

附件62020年各学院拟接收转大类(专业)学生汇总表

附件7:盘锦校区2019年辽宁省各大类(专业)高考录取平均分



教学事务办公室

20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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