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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校区内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
2019年12月31日 10:12      浏览: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本科生校区内转大类(专业)及校区间优秀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附件1),现启动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2019级本科生第一次、2018级本科生第三次校区内专业调整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 12月31日,教学事务部公布《盘锦校区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校区内专业调整名额及要求》(附件2)、《盘锦校区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各学院对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要求补修课程汇总表》(附件3)。

2. 12月31日至2020110日上午10:00前,学生需填写《2019年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转大类(专业)申请表》(附件4),交至所属学院的教学秘书,非学业优秀类学生需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请整理为一个Word或者PDF文件)。

3. 2020年223日,教学事务部公布审核通过的参加复试学生名单。

4. 2020年22425日,各学院组织复试,并于22517:00前,将考核结果报送教学事务部。

5. 教学事务部公示通过复试的专业调整学生名单,公示期满后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二、相关要求

1.学生填报申请表时,必须严格按照各学院公布的接收方案填写申请转入大类(专业)。

2. 转大类(专业)包括学业优秀类、特殊专长类、兴趣爱好类、特殊困难类。

3. 学业优秀类学生学习成绩(一考成绩)排名位于本大类(专业)前20%,培养方案要求的必修课程一考成绩不及格不能超过1门。

4. 兴趣爱好类和特殊困难类学生,转出大类(专业)当年高考录取平均分不低于拟转入大类(专业)的高考录取平均分[各大类(专业)高考录取平均分以辽宁省为准] ;学业优秀类、特殊专长类学生申请转大类(专业)可不受高考录取分数限制。

5. 学业优秀类转大类(专业)学生要注意转入大类(专业)补修课程要求,非学业优秀类转大类(专业)学生要求补修转入大类(专业)培养计划所欠所有课程。

6.转大类(专业)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若发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学校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本科生校区内转大类(专业)及校区间优秀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附件2:盘锦校区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校区内专业调整名额及要求

附件3:盘锦校区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各学院对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要求补修课程汇总表

附件4:2019年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转大类(专业)申请表

附件5:盘锦校区2018年、2019年辽宁省各大类(专业)高考录取平均分

 

 

教学事务部

2019年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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