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教岗位需求计划,现启动秋季学期研究生助教的申请和聘任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助教的聘任根据“按需设岗、按岗聘任、按量考核、按劳取酬”的原则,助教需有明确的工作任务,包括岗位目标、岗位数量、岗位说明、工作时间、工作质量以及对拟聘研究生助教的条件和要求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和专业硕士研究生,但不包括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工程硕士、MBA、MPA、EMBA等研究生)可申请研究生助教岗位。
二、研究生助教岗位由学校根据本科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进行设置,依据课程学时、选课人数、主讲教师情况等多方面综合考虑,以保证有限资源合理高效的利用。理论课程根据学时和选课人数可按实际需求酌情申请助教。研究生最多可申请2门课程的助教(如申请门数超过2门,取消所有助教资格)。具体岗位设置情况见附件1。
三、配备助教的课程,主讲教师需亲自批改作业、论文或实验报告等,批改量不少于1/3,也需承担日常答疑工作。期末考试或考核环节不得由研究生助教独立承担。
四、研究生助教需接受主讲教师的指导,全程听课把握教学进程。研究生助课期间,需认真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日志》(见附件2),助课结束后,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考核表》(见附件3),连同助教工作日志一起提交至主讲教师所在的学院(部),由学院(部)统一提交至教学事务部,作为酬金发放的依据。即日起,各学院(部)组织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申报,研究生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研究生助教申请表》(附件4)(申请2门课程的助教需填写2份申请表),并报送课程所属学院(部),由学院(部)统一提交至教学事务部。
学院(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报名地点 |
基础教学部 |
徐老师 |
0427-2631105 |
C08-202-1 |
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 |
孙老师 |
0427-2631516 |
D01-214 |
生命与医药学院 |
宋老师 |
0427-2631889 |
F03-217 |
食品与环境学院 |
杨老师 |
0427-2631891 |
D05-301 |
商学院 |
王老师 |
18342781253 |
C05-306 |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
郑老师 |
0427-2631888 |
D07-204 |
文法学院 莱斯特国际学院 知识产权学院 |
郑老师 赵老师 任老师 |
0427-2631368 0427-2631239 0427-2631299 |
C05-204 学院办公室 C06-117 |
五、助教岗位酬金按实际工作量和考核结果,在学期末统一发放。
课程学时 |
硕士生酬金 |
少于16学时 |
50元/月 |
16-31学时 |
100元/月 |
32-55学时 |
200元/月 |
56-79学时 |
250元/月 |
80-96学时 |
300元/月 |
97学时以上 |
350元/月 |
六、研究生助教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再担任助教工作时,需提前一周向主讲教师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学院(部)主管院长(部长)审核,方可退出。各学院(部)需及时将退出或终止聘任的研究生助教名单报送教学事务部备案。
请各学院(部)组织研究生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申请表》,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进行审核,由各学院统一于9月25日11:30分前将《申请表》纸质版、《录用明细表》(见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unjing10@;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教学事务部办公室(G01-N201)。联系人:孙静;电话:2631955。
教学事务部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