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部门概况  本科教务  实践教学  培训与评估  研究生管理  服务指南 
 
  综合  
 
 新闻快递 
 重要通知 
 教学文件 
 常见问题 
 选课与考试 
 
  重要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通知 > 正文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2018年09月20日 09:46      浏览: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的相关规定,特制订盘锦校区接收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能够获得本科所在高校2019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毕业生。考生2019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良好,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及其他违法违纪受纪律处分记录。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接收专业

盘锦校区2019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一览表(全日制)

盘锦校区2019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一览表(全日制)

盘锦校区2019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一览表(非全日制)

 

三、申请流程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盘锦校区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对于已通过盘锦校区复试考核的推免生,须于“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按照拟接收的学院(部)和专业要求尽快申请,盘锦校区各学院(部)将对先申请者优先审核确认,额满为止。

四、复试与录取

具体的复试名单、时间、地点、办法、录取政策等事宜详见附件中各学院(部)的接收推免生办法。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盘锦校区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所有被盘锦校区录取的推免生须于2018年10月24日前向盘锦校区各学院(部)招生负责老师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一)。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六、学制

学术型研究生:全部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学制、学习方式、培养所在校区等参看招生专业一览表:http://gs.。

七、学费与奖助政策

1、盘锦校区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公示》。(网址:http://info.)

2、盘锦校区建立健全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提高硕士生待遇水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分为: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硕博连读专项奖学金。三类奖助学金可以同时兼得。

所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入学时均能获得二等及二等以上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此外学校设立优秀推免生奖学金,奖励金额2万元/人,用于奖励优秀的推免生新生。

八、其他说明

1.盘锦校区公布的各专业拟接收推免生计划将根据推免生实际报名人数增加或减少: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无效。

(1)申请者提供的各项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2)本科期间受到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者;

(3)被本科所在学校取消推免资格者。

3.若在盘锦校区接收推免生期间教育部发布新的文件要求,则相关事宜按照教育部文件执行,请各位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通知。

九、联系方式

盘锦校区教学事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曲老师 周老师

联系电话:0427-2631953

联系邮箱:quqian@

办公地点:盘锦校区行政楼G01S209

盘锦校区教学事务部

2018年9月18日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

 

大连理工大学 |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 | 大连理工大学教务处 |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 大连理工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Copyright © 2013-2020 by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教学事务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大工路2号 邮编:124221 Email:jxswb@dlut.edu.cn 电话:86-427-2631955 传真:86-427-2631955
ICP备案:辽ICP备050013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