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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校区关于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2018年09月07日 08:45      浏览:


各学院: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校办公室关于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大连理工大学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附件1)等文件精神,现将盘锦校区2019年推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可申请推免: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思想品德高尚,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培养方案中必修课程一考成绩全部及格;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6)成绩(包括学习成绩和素质成绩)排名应在前40%以内,创新实验班、基础科学班以及研究生支教团、青年人才、少数民族人才等专项计划可适当放宽。

(7)定向生必须获得合同单位的书面同意、国防生必须获得军队驻我校选培办的书面同意后才可以参加推荐。

2.在其他基本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优先推荐:

(1)参加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并取得成绩。

(2)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主要作者)或取得发明专利(主要完成人)。

(3)在国家、省级科技竞赛中,获得奖励。

(4)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

(5)为学校争得荣誉的优秀运动员。 

 

二、推荐名额



  三、推荐程序  


1. 9月6-7日,教学事务部发布通知,启动盘锦校区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各学院在学院主页公示本学院推荐细则和综合成绩排名方案(包括学习成绩、素质成绩、考核成绩排名具体细则)。

2.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并填写《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于9月10日上交到所在学院。

3. 9月10-13日,各学院组织复试考核。

4. 9月13日,各学院按照分配的名额,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各专业推免名单,并于15:00前将拟推免名单汇总表(附件3)报送教学事务部。

5. 9月14日,教学事务部将拟推荐名单报送学校,学校将统一对推免名单进行公示。


四、补充说明

1. 类、体育竞赛类等专项由教务处联合创新创业学院、体育教学部统一组织进行推选,盘锦校区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行申报。

2、青年人才计划、少数民族人才计划由学生处和教务处统一组织进行推选,盘锦校区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行申报。

3. 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由团委和教务处统一组织进行推选,盘锦校区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行申报。

4. 盘锦校区推免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畅;    联系电话:0427-2631955;

电子邮箱:liuchang@; 

办公地点:G01服务楼S208 

5. 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公平、公正和公开地开展推免工作,各学院推荐工作组成员和复试考核评委若有直系亲属参加推免生选拔的,应主动回避。

6. 学校监察部门对全校推免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411-84708306      邮箱:jjwbgs@

 

 

教学事务部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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