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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校区2017级校区间优秀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018年07月09日 17:40      浏览:

各学院: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本科生校区内专业调整及校区间优秀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附件1),为做好盘锦校区2017级校区间优秀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76日,各学院提交“2018年各学部(学院)转大类(专业)具体方案”(附件2)。79日,本部教务处公布2018年各学部(学院)接收转大类(专业)具体方案。

279-12日,各学院确定有资格申请校区间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成绩排名为专业前3%的同学有资格转入大连校区),在本学院内公布。并组织学生填写《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转大类(专业)申请表》(见附件3)。

371217:00前,各学院将学生申请表汇总,并填写“2018各学部(学院)拟转大类(专业)学生汇总表”(附件4)盖章签字(含电子版)后一并报送G01-E201

4713日,教学事务部对2017级校区间优秀学生转专业资格名单进行公示。

5718-19日,各学部(学院)组织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考核时,学业优秀类学生务必携带成绩单。

6.考核结束后,各学部(学院)提交“2018各学部(学院)拟接收转大类(专业)学生汇总表”(附件5),签字盖章(含电子版)后交至本部教务管理科。

7720日,本部教务处审核各学院(学部)拟接收转大类(专业)学生情况。

8.拟接收名单报校长办公会通过后,即对2018级本科生转大类(专业)名单进行公示,并统一办理学生转大类(专业)相关学籍手续。

(二)相关要求

1.学生填报申请表时,必须严格按照各学部(学院)公布的接收方案填写申请转入大类(专业)。

2.学业优秀类转大类(专业)学生要注意转入大类(专业)补修课程要求。

3.各学部(学院)组织相关专业不少于11人的教授考核小组,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

4.转大类(专业)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各学部、学院(部)应制订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和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若发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学校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本科生校区内专业调整及校区间优秀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附件22018各学部(学院)转大类(专业)具体方案

附件3:2018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转大类(专业)申请表

附件4:2018各学部(学院)拟转大类(专业)学生汇总表

附件5:2018各学部(学院)拟接收转大类(专业)学生汇总表

附件62018各学部(学院)对拟接收学业优秀类学生要求补修课程汇总表

联系人:宋老师;电话:0427-2631950

教学事务部

201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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