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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大连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基金教师教学发展专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文件名请以单位+姓名命名), 根据立项内容在资助类别处标注“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2. 盘锦校区各单位请于5月17日下午5:00前,由学院秘书统一提交《大连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基金教师教学发展专项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及纸质版(签字盖章)各一份。联系人:孙静,联系电话:2631955,地点:教学事务部办公室(G01-S208),邮箱:sunjing10@。
教学事务部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