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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校区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2018年03月29日 11:04      浏览:

各学院(部):

根据我校下发的《关于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现将盘锦校区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形式

1.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

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由教学事务部成立专家组进行验收,项目成员须全部参加答辩,无故缺席的,项目按不通过记。每个项目汇报5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0。

2.省级、校级创新训练项目

省级、校级创新训练项目由各学院(部)成立专家组进行验收,实行公开答辩,每个项目至少一人参加答辩,每个项目汇报5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

4.创业项目

所有创业训练项目由教学事务部成立专家组单独进行验收,每个项目汇报5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0。

二、提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1.项目汇编:各项目撰写项目汇编(详见附件1),完成大连理工大学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平台()电子版的上传。

2.结题报告:各项目撰写结题报告(详见附件2),提交纸质版并完成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平台上的电子版上传。

3.结题验收表:各项目填写过程记录册中的《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详见附件3),提交过程记录册及电子版结题验收表并完成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平台结题验收表的填写。

4.相关成果:结题验收表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成果须提供佐证材料,如实物(电子版图片)、软件(电子版图片)、正式发表的论文(电子版)、专利(电子版图片)、竞赛获奖证书(电子版图片)等。

5.各级项目的上述材料均提交到项目所属学院(部)相关负责人处(详见附件4),截止时间为412日,电子版材料请以项目编号命名(例2017101411600010001结题验收表、2017101411600010001结题报告等)。国家级创新项目、所有级别创业项目材料由学院(部)相关负责人收齐后统一提交到教学事务部(G01-S207)。

6.各学院(部)做好验收答辩组织工作,填写结题验收安排(详见附件5),提交电子版,截止时间为413日。

7.获得证书学生名单:项目通过验收,学生可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证书,获得证书学生名单(详见附件6)须与结题验收表中由指导老师签字确认的名单一致,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8.学分认定表:项目通过验收,学生可申请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作为交叉与个性发展课程学分(2015级及以前为3学分,2016级、2017级为2学分),学分认定表(详见附件7)须有学生签字确认方可获得相应学分,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并完成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平台上的学分申请。

9.2017年立项并通过中期检查的所有项目均须按时参加验收,如有特殊情况须填写变更申请表(详见附件8)申请延期,逾期不再单独组织验收。

10.各学院(部)423日前完成验收工作,提交以上所有材料及结题验收结果(附件9)并形成书面总结。

三、其他

1.参加验收的项目材料须提交齐全,材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项目不得参加答辩。

2.所有项目的验收安排将在教学事务部网站统一公布,欢迎全校区师生参与交流。

3.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学校颁发证书。

4.2018年各项目经费报销截止日期为531日,逾期不再办理。

5.请各学院(部)认真组织,做好验收工作。

6.联系人:林勐;

联系电话:0427-2631952

E-mail: menglin@

 

 

教学事务部

201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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