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校区内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经学生申报,相关学院考核,同意以下同学参加复试,现予以公示(见附件)。请参加复试的同学根据各学院的复试时间要求,按时参加。
各学院复试时间如下:
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3月4日9:00 D01-104/106
商学院:暂定3月4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商学院网站
生命与医药学院:3月2日9:00 F03-214
食品与环境学院:3月6日10:00 D05-301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3月4日 9:00 D07-201
文法学院:3月4日14:00 C05-103
知识产权学院:3月4日14:00 C03-202
教学事务部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