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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申请本科课程助教岗位的通知
2018年03月15日 10:07      浏览:

为推进研究生助教制度,激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从事本科教学助教工作,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现开始研究生申请本科课程助教的工作,具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助教岗位的设置

教学事务部根据本学期本科教学任务,通过同各学院(部)主讲教师确认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具体岗位设置情况见附件1

二、研究生申请助教的条件

1.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和专业硕士研究生,但不包括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工程硕士、MBAMPAEMBA等研究生)。

2.研究生申请助教工作一般应专业对口,且曾修读过所申请助教岗位的相关课程,修读成绩需达到优良以上。

3.研究生最多可申请2门课程的助教(如申请门数超过2门,取消所有助教资格)。

三、申请时间安排

1.即日起,各学院(部)组织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申报,研究生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研究生助教申请表》(附件2)(申请2门课程的助教需填写2份申请表),并报送课程所属学院(部)。

2.各学院(部)组织相关课程老师进行面试及聘用。

3.各学院(部)组织已聘用的助教正式上岗。

4.各学院(部)将“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助本科生课程录用明细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sunjing10@ 。

                         各学院(部)联系人

学院(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

基础教学部

徐老师

0427-2631105

C08-202-1

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

李老师

0427-2631516

D01-214

生命与医药学院

宋老师

0427-2631889

F03-217

食品与环境学院

张老师

0427-2631799

D05-201

商学院

王老师

18342781253

C05-306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郑老师

0427-2631888

D07-204

文法学院

吕老师

13804273986

C05-218

    四、研究生助教酬金

根据研究生助教岗位的特点与工作量的不同,研究生助教的酬金按5个月进行核算,具体标准如下:

课程学时

硕士生酬金

博士生酬金

少于16学时

50元/月

-

16-31学时

100元/月

-

32-55学时

200元/月

300元/月

56-79学时

250元/月

350元/月

80-96学时

300元/月

400元/月

97学时以上

350元/月

450元/月

五、研究生助教要求

1.研究生助教主要承担全校公共基础课程、大类与专业基础课程、主干专业课程、实践课程的助教及教辅工作,内容包括:小班研讨课、习题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和实验报告、指导实验课、准备实验课等助教工作,以及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数字化教材辅助编辑、课程资源辅助建设等教辅工作。

2.研究生助教要接受主讲教师的指导,了解并掌握课程的教学目标、课程大纲、教学方法等基本内容,具备讲课技巧、课程组织等基本教学能力。主讲教师上课时,随堂听课,了解教学进度和内容,听从主讲教师的工作安排。

3.每学期结束前,教学事务部统一组织研究生助教的考核工作,由课程主讲教师及学院(部)填写《研究生助教考核表》,提出考核意见,报教学事务部审核。对不认真负责履行岗位职责的研究生,主讲教师有权随时提出终止该研究生助教岗位的建议,经学院(部)和教学事务部审核后,可终止聘用,停发酬金。

4.研究生助教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再担任助教工作时,需提前一周向主讲教师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学院(部)主管院长(部长)审核,方可退出。各学院(部)需及时将退出或终止聘任的研究生助教名单报送教学事务部备案。

 

教学事务部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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