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部门概况  本科教务  实践教学  培训与评估  研究生管理  服务指南 
 
  综合  
 
 新闻快递 
 重要通知 
 教学文件 
 常见问题 
 选课与考试 
 
  重要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通知 > 正文
 
盘锦校区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2017年09月11日 10:18      浏览:

各学院: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关于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盘锦校区2018年推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5.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习成绩加素质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40%),必修课一考全部及格。

6. 类、体育类特长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学习成绩加素质成绩排名在专业前50%者可申请:

1)参加国际、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个人或团体前两名队员(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参加多项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获奖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前两名队员(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

2)获正式授权发明专利者(第一作者)。

3)在国内外SCI/EI(核心)/CSSCI/SSCI/A&HC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论文(含被录用者)或者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并被SCI/EI/CSSCI/SSCI/A&HCI(光盘版)收录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4)在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中获奖的项目成员。

5)参加全国大学生体育比赛获集体项目前八名、个人项目前六名,辽宁省大学生体育比赛集体项目、个人项目第一名。

7.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受成绩排名限制,可申请破格推荐。符合破格推荐的申请者需经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可列入推荐名单,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需进行公示。

1)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在校内外有见义勇为等重大优秀道德行为表现、在社会上引起广泛积极影响者。

2)在重大学术活动中表现优秀、有特殊学术专长且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并经3名以上(含3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者。

8. 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由学校学生处统一组织遴选;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由学校团委统一组织遴选,盘锦校区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报参评。

 

二、推荐名额

 

三、推荐程序

1. 9月11日,教学事务部发布通知,启动盘锦校区2018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各学院在学院主页公示学习成绩计算排名方案和复试考核方案。

2.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并于12日17:00前上交到所在学院。

3. 类、体育类特长生申报,需填写《、体育类特长生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并于12日17:00前上交至G01行政服务楼S208房间,同时提交个人成果支撑资料。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2631955。

3. 913-14日,各学院组织复试考核。

4. 9月14日,教学事务部组织盘锦校区类、体育类特长生考核遴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 915日,各学院按照分配的名额,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各专业推免名单,并于15:00前将拟推免名单汇总表(附件3)报送教学事务部。

6. 915日17:00,教学事务部将拟推荐名单报送学校。

 

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公平、公正和公开地开展推免工作,各学院推荐工作组成员和复试考核评委若有直系亲属参加推免生选拔的,应主动回避。

 

 

 

教学事务部

2017年9月11日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

 

大连理工大学 |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 | 大连理工大学教务处 |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 大连理工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Copyright © 2013-2020 by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教学事务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大工路2号 邮编:124221 Email:jxswb@dlut.edu.cn 电话:86-427-2631955 传真:86-427-2631955
ICP备案:辽ICP备050013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