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7月13日审核评估工作组的会议要求,请各学院(部)组织相关教师进行审核评估有关教学档案材料自查工作,包括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考核、教学大纲等。按学校有关教学管理规定,自查要求如下:
1.毕业设计(论文)核查2017年,按所指导的学生逐一进行核查,每生一表。能立查立改的,如指导教师意见、评阅人意见和答辩委员会意见过于简单、签字不全等问题,要即查即改。其他不能进行立即整改的问题,要把问题梳理清楚,每个学生的自查表均要签字后提交并存档。
2.课程考核要核查2013年春季学期-2017年夏季学期五年的考核材料(2013年春季学期-2017年夏季学期课程考核清单见附件),按所授的课程逐一进行核查,每学期每课一表。能立查立改的,如考试小结缺失,或内容过于简单、年度间有雷同、无实质性改进内容等;参考答案缺失或不完善;平时成绩评定的依据性材料缺失或不全;试卷得扣分批改标记不明确;试卷涂改处签字不全等问题,要即查即改。其他不能进行立即整改的问题,要把问题梳理清楚,每学期每门课程的自查表均要签字后提交并存档。
3.教学大纲要按2013年春季学期-2017年夏季学期所开课程的最新版大纲进行逐一核查,每课一表。大纲中有问题的可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做到即查即改。每门课程的自查表均要签字后提交并存档。
请各学院(部)负责人组织本单位教师根据自查情况如实填写自查表(参考模板见附件),并提交自查工作情况及自查结果总结报告(不少于3000字)纸质版(盖学院(部)公章),请以学院(部)为单位统一将自查表及自查工作情况结果总结报告纸质版材料于8月20日前交至教学事务部办公室(G01-S208),8月19-20日(按值班时间)集中办公。如遇到某门课程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交自查表,请附纸质版情况说明。
教学事务部
2017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