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精英教育,培养精英人才,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大的学习发展空间,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本科生校区内专业调整及校区间优秀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现启动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2016级学生第二次校区内专业调整工作,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7月12日公布《盘锦校区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校区内专业调整名额及要求》(附件2)、《盘锦校区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各学院对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要求补修课程汇总表》(附件3)。
2.7月12日至7月14日15:00前,学生需填写《盘锦校区校区内专业调整申请表》(附件4),并提交给所属学院的教学秘书。
3.7月17日,教学事务部公布审核通过的参加复试学生名单。
4.7月18日至19日,各学院组织复试,并于7月19日17:00前,将审核结果报送教学事务部。
5.教学事务部将公示通过复试的专业调整学生名单,公示期满后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6.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进行选课,并需补修转入专业提前公布的要求补修的课程。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2631950
教学事务部
2017年7月10日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本科生校区内专业调整及校区间优秀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盘锦校区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校区内专业调整名额及要求
附件3:盘锦校区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各学院对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要求补修课程汇总表
附件4:盘锦校区校区内专业调整申请表